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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第四批社会保险“全省通办”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9 浏览次数:
豫人社办 〔2021〕9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1﹞3号)中“推动社会保险业务‘全省通办’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单位险种变更登记”等223个第四批社会保险“全省通办”事项(详见附件)予以发布。至此,全省530个面向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全部社会保险事项均实现了“全省通办”。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做到全省各地无差别受理、参保地同标准办理,切实做好“全省通办”事项的经办服务工作。

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附件:河南省第四批社会保险“全省通办”事项清单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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