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施社会保障服务提升工程,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依法依规经办、创新发展、改进作风,全面提升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水平。
一、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
(一)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总结推广洛阳市试点经验,稳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将试点扩大到全省50%左右的市县。继续以中小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为扩面重点,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续保率。2015年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20万人。
(二)抓好养老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进一步贯彻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范征缴管理,完善征缴程序,清理回收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622.7亿元企业养老保险预算征缴任务。
(三)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当期业务办结率水平,确保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督促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完善管理服务办法,积极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政策改革实施中的经办管理工作
(五)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实施工作,落实经办规程,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和基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充实经办队伍,搞好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水平,整理历史数据,健全个人账户,实现全程业务经办信息化。
(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引导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尤其是中青年普遍参保、续保,选择高档次缴费。研究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可行性,确保缴费安全高效。加强个人账户管理,为参保人员及时建账、规范记账和进行实账管理。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四个不出村”试点工作。
三、推进养老保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七)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网上申报查询系统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标库上报的质量。加强数据的反馈、分析、应用和数据检查工作。继续做好全省指纹采集比对技术支持工作,大力推广指纹自助对比系统和老年专用手机的应用。积极打造我省离退休人员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全省18个省辖市养老保险网站群建设,加强网站查询和应用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技术支持工作。
(八)推进养老保险精算工作。加强精算实际应用工作,做好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精算骨干团队调度和培训工作,组织精算骨干团队成员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精算分析。
(九)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推进已发布的《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和《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的贯彻实施,开展标准化落实情况检查。继续抓好三门峡、焦作两市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两市地方标准,条件成熟后向全省推广。
(十)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经办能力。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标准规范,完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制定科学的权限管理机制,统一各个业务环节的工作职责,实现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规范化。继续加强县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全面完成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规范化认证和创建最佳档案管理系统活动。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标验收和等级认证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四、加强基金稽核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十一)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强化对基金财务的远程监督,依托全省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全省企业、城乡居保基金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主要指标的变化结合统计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纠正。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实地调研、检查及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及财务核算,加强对市、县(区)两级经办机构基金的监督管理,为实现基金财务数据全省集中管理奠定基础。
(十二)完善基金预算管理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追踪问效。夯实业务基础数据,建立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主要业务指标数据库。强化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追踪问效机制,通过每季度上报数据库结合会计、统计报表,进行分析监测,及时发现预算编制的问题,掌控预算进度。
(十三)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补助资金办法。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的预算及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的责任,切实提高省级统筹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保发放能力。
(十四)强化养老保险稽核、反欺诈和内控工作。继续做好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工作,确保完成稽核任务。提高稽核工作质量,重点做好稽核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以指纹认证管理系统为依托,积极开展反欺诈工作,认真查处冒领养老金举报案件,通过法律渠道彻查已有线索的冒领养老金案件。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十五)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细化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优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对经办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明察暗访,加强服务监督和监管。
(十六)强化廉政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建设和经办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梳理经办岗位风险点,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重大事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典型案例入手开展廉政教育,对出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坚决纠正。
(十七)加强经办机构自身建设。加快理顺经办机构组织管理体制,大力推进经办资源整合,以创新服务模式破解经办管理难题,推动养老保险经办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八)推进经办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全省社保系统综合性、复合型人才和经办业务能手。采取以老带新、以会代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干部交流锻炼等措施,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经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