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职工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可以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其中,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为阶段性拓宽政策,按当年文件执行。目前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