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按以下标准支付:1、按照豫劳社养老〔2007〕36号等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为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其中在省社会保险中心领取待遇的,按照上年度省直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33号)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