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单位和个人均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形成的权益记入其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设立的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记账利率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账户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6月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公布。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原则上只有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才能按规定按月支付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