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确定的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欠费情形为当月征缴计划到次月月底前缴纳工伤保险费,视为不欠费,可以正常办理工伤建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