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带来的冲击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保经办工作,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04.68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61.8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6.9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55.88万人。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999.9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885.87万人。全年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025.95亿元,全省基金支出2286.29亿元,全省基金累计结余1860.00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重点工作推进顺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减费降负,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充分考虑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我省社会保险费的“降、减、免、缓、返”等政策措施,妥善组织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在政策范围内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帮助企业舒缓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年为企业减负 563.89亿元,惠及全省企业21.9万家。一是“免”,全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350.89亿元。二是“减”,继续执行自2019年5月起实施的综合降费政策,全省减征213亿元。三是“缓”,全年全省有1972家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34.9亿元。四是“退”,对已缴2月份社保费的7.2万家企业实施批量退费,共计退费9.8亿元。五是“返”,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年全省累计支出稳岗返还62.24亿元,涉及企业35701家,惠及职工259.07万人。六是“补”,深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扩围保生活系列政策,放宽失业补助条件,为68.3万困难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4.2亿元。
二、落实社保扶贫,切实保障民生。
一是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三个“百分百”,全省492093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百分百”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百分百”代缴,共计2.19亿元, 60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贫困人员养老金做到了“百分百”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2020年度全省全民参保计划目标任务1170922人全部完成,385.7万未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再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5%左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至108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6连调。
三、推进重要改革,确保政策落实。
一是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10月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工作顺利启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服务、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截至2020年12月底,除各地预留的支付备付金外,结余基金已全部上解。统收统支实施三个月来累计向各地拨付养老金348.21亿元,确保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合理均衡了地区间基金负担。二是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社保〔2020〕25号),启动了中央驻豫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算工作,全省2018年底退休“中人”已核算正式待遇239686人,核算率85.26%;全省2019年退休“中人”已核算正式待遇32488人,核算率61.14%。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更加规范专业,全省职业年金基金实现了全流程线上运行管理。推进职业年金代理人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受托管理计划的风险监控,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建立了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归集上解及记实补记资金申请等工作月通报制度,确保职业年金稳健运营。三是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得到落实。组织市县经办人员参加政策业务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及安置地、参保地经办责任,开发社保信息系统专用模块,支持各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实地督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核定应补时段及应补费额、逐人制定补缴计划,全力保障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按时完成。截至12月底,全省已补缴21.41万人,完成补缴金额50.92亿元。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完成了2015-2019年度19.8万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信息的数据整理和比对分析,逐人排查核算每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四是配合做好国有企业改革。稳妥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社保问题,102家“僵尸企业”社保欠费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制定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管理工作流程,指导市、县做好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属地化社会管理工作,完成26.35万退休人移交,有效减轻了国有企业负担。
四、完善信息系统,经办转型升级。
一是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全部上线运行。2020年1月,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在郑州顺利上线运行,标志着我省全面建成了全省统一的集社保业务经办和社保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社保信息系统,支撑了全省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共8251.86万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与服务。目前,该系统支持业务事项833个,其中外部事项519个,内部事项314个。全年全省通过系统共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1465.3万笔,归档电子档案18784盒。全省社保经办业务48%通过网上办理,省本级网上办理率达到了86%以上。特别是在疫情比较严重的时期,在确保系统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共计完成68个疫情防控政策相关功能的开发和162个相关功能的改造,实现了全省“不见面”申请失业金、稳岗补贴、应急稳岗补贴和网上申报社保费“减、免、缓”等多项利民、惠民、便民功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彰显了“不见面”网上办理的优势。同时,新系统功能和应用不断扩展。2020年核心业务系统累计新开发程序功能事项136个,完成包括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功能、4号文补缴、185号文转移流程改造、机关养老保险临时待遇调整、工伤保险护理费调整程序等2816个需求变更和功能改造。二是经办服务实现多层次延伸。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网上办理事项167个,单位注册量20.57万家,个人注册量136.5万人,协议机构注册量118家;河南社保APP全省注册人数为158.8万人,开通24个查询打印业务;向豫事办APP提供了31个社保事项接口;自助查询机开通自助查询事项11个,可供参保人员在社保业务大厅查询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和待遇领取相关信息;郑州市还探索协同银行网点、乡镇(街道办)、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195家社保便民服务网点,基本实现群众在“5分钟生活圈”内即可办理社保业务。三是利用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与大数据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信息等16.38亿条资源数据,通过数据共享,取消了多项业务办理材料,方便了群众办事。积极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通过与公安和民政死亡数据的比对筛查,比对出的疑似死亡冒领统一批量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并下发明细数据至各级经办机构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分别进行整改。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便民利民。
一是编制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贯彻落实“放管服”及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改革,梳理经办业务事项,合理搭建经办规程整体框架、整合基础内容,编制完成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共16章,11.7万余字,对业务流程、工作标准、办理时限等经办要素进行了全省统一规范。二是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将社保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为139项,编制了表单,形成了“三库”,统一了流程和指南,实现了省市县真正意义上的三级同步。分三批精简材料268份,优化调整了41个业务事项的经办流程,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比例均达65%以上。三是推进了“打包办一件事”,牵头组织了“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和“退休人员过世”三个事项打包办理工作,完成了三个打包办理事项系统开发上线和“打包办”事项统一入口、操作员身份互认的系统集成工作。通过“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统一制定工作标准,实现了打包办、一窗通办。四是开发全省社保系统“好差评”功能。按照国家一体化平台最新规则要求,积极完善开发了“好差评”系统和电子监控功能,12月25日正式上线。截止2020年12月底,社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不见面”覆盖率100%,其他各项指标均达到了上级评估要求。五是推进社保业务“全省通办”。2020年12月1日起,全省33个社保事项实现了“全省通办”。全年"全省通办"事项办理4261人次,努力实现社保全业务异地无差别受理,参保地同标准办理。六是与政务网对接实现社保业务办件回传全覆盖,实现了139个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推送的全覆盖。七是与省市监管部门信息对接,同步办理企业参保。实现了企业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办时采集的信息传递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新开办企业社保参保登记工作,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
六、规范经办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以规范管理为标准,切实做好风险防控。每月从线上线下抽取一定比例的经办业务进行复核,对待遇发放、费率核定等高风险业务重点核查、抽查,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各险种经办业务。成立“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抽查整改工作小组”,建立《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抽查整改台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抽查整改工作。大力创新风险防控工作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协调配合,建立了业务经办内控监督专员制度,为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以确保基金安全为根本,认真开展稽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稽核考核系统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明确要求,已完成我省1779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信息采集。制定《河南省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实施方案》(豫人社办函﹝2020﹞110号),切实提高我省社会保险数据质量。三是以防止基金流失为目标,扎实推进反欺诈工作。积极探索以信息比对、自助认证为主,现场认证核实为辅的新型认证模式,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流失风险,提高社保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水平,规范我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认真开展离退休人员疑点信息核查,妥善处理反欺诈案件,积极做好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