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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河南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18-04-18 浏览次数: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秉承民生为本,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稳步提升各项社保待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整体运行平稳

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别达到6907.73万人、10410.7万人、805.57万人、900.88万人、692.7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568.51亿元,基金总支出2378.89亿元,基金累计结存2495.49亿元。

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出台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发放衔接、临时退休待遇核定发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等政策;推进破产国有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工作,按规定将依法破产的厂办大集体、“僵尸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纳入核销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缴费档次,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增发年限养老金,引导鼓励广大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12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同比增加40.9万人;推动“老农保”遗留问题限期清零,完成清零任务55.77万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规范完善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连续三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为企业减负33.6亿元;援企稳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普遍开展,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规范工伤经办规程。

三、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实施

建立了省政府牵头、省直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通过宣传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完成了733.67万名未参保人员的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任务,建立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登记入库人数1.14亿人,初步实现数据动态管理,为推动我省社会保障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四、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

紧紧围绕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好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困难群众860万人,已享受待遇70.76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89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支付压力。在全省4502家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老百姓住院报销更加方便快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资助代缴社保费政策,将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各级政府共为困难群众资助代缴社保费1.63亿元。在全国首家出台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文件,全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助力扶贫金额达7521.3万元,惠及贫困人员1.62万人。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完成

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初步搭建起了政策框架体系,建立了全省集中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基本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并按月实行征缴发放,全省参保登记单位61967家,参保人员363.03万人,实行征缴发放348.17万人。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全面完成

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完成城乡医保经办机构整合,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统一新生儿参保、居民生育、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等政策。建立完善省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较整合前提高4.37个百分点。

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123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传备案人员信息44738条,完成6778例结算病例,结算医疗费用1.21亿元,大大缩短了异地就医患者住院费用报销周期,减轻了住院费用垫付压力和报销费用奔波之苦。

八、省属企业自行管理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属地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积极推进国企改革攻坚,在充分调研、多方协商基础上,精心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出台财政帮扶政策,积极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属煤炭企业52万人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属地化管理工作,我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国企改革攻坚战先进单位”。

九、市县经办机构整合扎实推进

作为2017年人社系统十个专项之一,厅党组高度重视,与省编办联合印发了整合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召开整合工作会议,各地积极行动。除郑州、洛阳2市已先期开展并基本完成整合外,其余16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12个省辖市的“三定方案”已报省编办。

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平稳衔接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决定,与发改委、地税、财政、人行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认真核定缴费数额,按时编制推送征缴计划,并做好对账、登账、分账工作,确保了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平稳衔接。

十一、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不断完善社保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78元调整到80元,97个县(市、区)自行进一步提高标准,惠及1450万城乡居民;制定了新的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数量增幅超过20%;10个门诊病种和33个住院病种纳入全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增加96元,增长8.3%;继续上调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月人均分别增加203元和91元,增长8.4%和7.0%,进一步理顺了伤残职工护理费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新老工伤职工的护理费待遇标准一致,水平均等。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各级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认真梳理,形成了内部“三审”(初审、复审和内审)、外部“三查”(抽查、核查和检查)机制,建立了对业务经办纵横立体稽核网络,确保了各项业务经办合规合法。坚持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此外,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商招标工作顺利完成,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顺利实施,“老工伤”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得到有效保障。省社保局连年被人社部评为全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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