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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3-07 浏览次数: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2016年,继续以小微企业、产业聚集区企业以及农民工为扩面重点,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参保人数稳中有增。全省养老、医疗(含新农合)、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742.1万人、1.06亿人、788.1万人、876.9万人、646.8万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社会保险各项待遇稳步提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同步调整,平均上调6.5%;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左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0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支付8.6亿元,惠及企业3212家、职工69.5万人;连续第12次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最高上调190元,生活护理费最高上调1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最高上调110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达到24.5万人,同比增加47.9%。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内控工作,对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逐一排查风险点,研究制订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基本形成既科学合理又方便快捷的业务经办体系。认真开展稽核和反欺诈工作,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参保单位66027家次,追回金额4253.58万元,违规行为全部得到了纠正。利用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信息和人脸信息比对认证等系统,全省共核查享受待遇人员265.5万人,追回301.32万元。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按照定额补助、调标补助、专项补助方式,对省辖市、直管县(市)进行补助,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审计工作,经过对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专项和巡视审计显示,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稳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启动。全省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为重点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征缴发放、改革实施准备期费用结算等相关配套规定,研发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系统、数据接收审核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全省集中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库。分期举办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政策和业务操作培训班,仅省局培训人员2040名。按照人社部要求,2016年6月份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和发放工作。截止12月底,全省参保登记277.98万人,149.3万人按新制度缴费,63.38万退休人员从基金中支付养老金。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总结洛阳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题调研,全省全面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建立了省直11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河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动员部署会,部署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收集相关数据,进行了数据初步比对。各地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建立了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入户调查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扎实推进,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已全面纳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同时,积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准备工作,我省纳入全国首批22个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份,作为全国10个代表省份之一与人社部现场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协议。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行了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使总额预算、结算和额度预分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减少了推诿病人、转嫁医疗费用、分解住院等现象发生。着力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对商业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承办情况进行考评,督导做好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结算工作,确保大病保险理赔及时、运行平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点辅助器具配置的协议管理和监督。加大病历集中审核力度,拒付不合理医疗费用。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整合,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平稳移交。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配合厅里制订了新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印发了《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试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招标评分办法。全省新农合经办机构基本完成了职能、人员、经费、资产、档案移交工作。编写了《全省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和新农合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印发了《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整合过渡期工作方案》、《整合过渡期信息系统移交应急预案》,建立了信息系统整合应急联络机制。对全省各级医保业务骨干、信息技术人员分4期进行压茬培训,培训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人员850名。各地出台实施办法,统一了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参保缴费,参保交费率达到90%。信息系统顺利运行,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平稳对接,从2017年1月1日起,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完成。为更好地便民利民,整合社保经办资源,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原4家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2015年9月,省编委印发了《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方案》。2016年,厅里将整合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0个专项之一积极推进,10月24日省社会保障局挂牌成立。同时,完成省社保局对10个省直管县(市) 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一手抓整合工作,一手抓业务经办,实现了整合、业务经办两不误,除新办公场所和信息系统建设外,人员、资产、经费、基金全部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局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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