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省本级参保人员工伤待遇资格及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医疗待遇核定工作;承担省本级参保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就医手续核定工作;负责省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费用以及工伤预防和预防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