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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经验|广东:聚焦全流程,实现基金要情精细化管理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8-07 浏览次数:

近年来,广东省人社部门坚持行政监督和社保稽核协调联动,正面引导和监督约束同步发力,持续健全社保基金要情管理机制,实行要情报告、处置分析、排查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动要情应报尽报、基金应追尽追、案件应查尽查,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压实要情报告责任

解决基层不想报问题

修订管理制度“规范报”。广东省人社厅为适应社保基金要情管理要求,持续完善要情管理制度: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工作的通知》,对要情报告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明确了社保经办机构要情报告职责与时限,解决要情发生单位与报告单位不衔接问题;界定了要情口径范围和总结报告情形,解决因标准不明确导致不报告或延迟报告的问题。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要情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立了要情报告、处置分析、排查全流程管理机制,将要情报告制度升级为要情管理制度。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要情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要情后续管理,及时跟踪并报送要情涉及的基金损失追回和人员追责后续情况。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均设立要情专报员,由其负责按照要情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收集整理上报要情、跟进督导进展情况等各项工作,层层督导、规范落实。

明确要情材料“准确报”。落实要情双报告制度,发生要情时,发生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同时向同级人社部门及上级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明确要求各地在上报要情报告时,需重点说清具体作案手法、发现过程和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并同时报送涉案参保人的详细信息台账、涉案参保人的全部社保档案涉案业务的对外办理指南和内部办事流程、内部涉案人员信息表、进入法定程序处理相关文书等材料。收到要情报告后,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均要及时进行审核,发现材料不齐、情况不清的,督促相关单位补充完善后,重新报送或组织有关检查。

强化考核监督“及时报”。2022年广东省社保局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高风险地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每年组织开展社保业务经办高险地区认定检查工作,将要情报告及移送情况纳入高风险地区认定标准,并通过省级直查、地市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核查,对风险防控薄弱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重点管控。在每年开展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考核办法中设定基金安全指标,将基金要情报告、基金追回等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纳入地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奖惩,提高社保经办机构报告要情、追回基金的积极性。此外,还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社保基金相关刑事判决信息检查是否存在要情漏报情况通过复核各地反馈的疑点数据核查结果督促各地及时报告要情。对于存在要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相关主管部门约谈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并下发提醒函。

规范要情核查处置

解决案件处理难问题

要情报告是前提,要情处置是关键。如何推动案件顺利结案是社保经办机构普遍面临的难题,为此,广东省建立联合查处、基金追回、跟踪处置3 项机制。构建联合查处机制。为解决欺诈骗保案件查处分工不明等问题,广东省人社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 》,对内理顺基金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的分工,对外明确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协助查处要情案件的职责,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工作人员违纪线索制度,形成合力查处违法行为。广东省社保局编制《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处理嫌欺诈骗保案件工作指引》,理顺各方面程序,并规范完善稽核文书,让稽核人员清楚知道每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工作有效提升社保经办机构查处要情案件的效能。

人创新基金追回机制。过去,社保经办机构主要采取协议还款等方式追回违规基金,若出现当事人不愿配合的情形,基金追回难度依然很大。为此,广东省社保局印发《社保案件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操作指引》,规范调查核实、非诉告知、非诉决定、申请法院执行、结案归档等追回程序;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多发错发社会保险待遇防范处置工作指引》,与银行签订协议,形成基于三方协议机制下的多发、错发等基金通过银行账户扣回流程。各地结合实际也下发了操作指引,如广州市的稽核工作规程,佛山市的线索问题整改操作规程、行政争议及民事诉讼案件办理规程等。各地还积极探索联合追缴、财政先行代偿等模式依法挽回基金损失。对于责任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一时难以追回基金的,河源、惠州、湛江等市按照有关规定,探索由财政先行代偿未追回基金,同时依法继续对责任人员进行追偿。完善跟踪处置机制。为做好后续跟踪处置工作,广东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均对全省基金要情实行清单式管理,及时记录更新要情发生地、发生时间、作案手段、涉案金额等内容,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后的立案侦办、批捕、判决等情况逐案动态追踪。针对一些地区要情处置进展慢、要情分析不深入、案件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常态化要情督办,同时,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协调,加大追责力度,每月将要情台账提供给同级纪检监察部门。2023 年广东省人社厅商请省公安厅专项督办已移送地方公安但未完成侦办的欺诈骗保案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深圳市社保局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动,针对要情案件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对其法人及中介采取强制措施。

强化要情分析应用

及时解决风险漏洞

广东省坚持发现一案,全省排查一类风险、筛查一批疑点、堵塞一批漏洞做到既深挖风险存量,又遏制风险增量分析要情规律。广东省人社厅联合省社保局在充分掌握要情涉案参保人完整待遇信息、业务审核审批档案等相关证据材料基础上,对要情展开分析,重点研究具体作案手法,复原作案过程查找基金管理风险漏洞。如,在2021年专项整治期间,某市发现重大要情案件后,广东省人社厅和省社保局成立省级督导组赴现场复盘案件过程、查看业务和财务档案材料,提交了限制同一银行账户发放多笔一次性待遇等22条系统校验规则和需求,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又如,在2023年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期间,通过分析要情,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2266个,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

开展全面排查。广东省社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清数”“筑墙”行动,拟定973条数据筛查规则对社会保险全库数据进行清理,及时查处涉嫌骗保的疑点数据,建立多部门共享比对协查机制,形成17条比对规则每月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并将疑点数据下发各地及时查处。广东省人社厅根据总结的要情规律和特点,拟定疑点数据提取规则和筛查方法,分析筛查出高风险疑点数据。2021年以来,通过分析社保基金要情,总结出20多个高风险疑点数据筛查方法、84个疑点数据提取规则,筛选并下发 257万条高风险疑点数据下达基金监督检查订单 188 份,累计发现社保基金要情73个。

强化风险防控。2021年以来,针对基金监管问题风险,广东省人社厅下发基金监督意见书、建议书或提示函等共107 份。针对要情暴露出的经办管理风险,广东省社保局积极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制度、进系统,完善制度机制,印发《涉嫌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单项叁保和一次性补缴风险常态化防范处理办法》《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手册(试行版)》《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从社保业务经办全链条各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重点解决风险防控盲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发建设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智慧监控平台,优化省级大集中系统风险防控功能348项,设置业务办理风险触发条件665项,将风险防控施嵌入社保业务经办各环节。同时,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根据欺诈骗保要情编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素材,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等。建立社保基金案件庭审旁听机制。

下一步,广东省将持续推进要情精细化管理,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要情信息化管理,建立要情库、判决文书库和风险提示库,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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