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检查成效,扎实开展全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专项检查工作。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抽调市、县两级工伤保险经办人员成立6个检查工作组,并于2022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统一了检查标准、明确了具体任务,要求各检查组于9月3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10月10日,召开服务协议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下步如何做好服务协议机构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0月17日,新乡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坚持导向、精心组织。除5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由省中心统一组织检查外,新乡市社保中心对全市的34家医疗协议机构在其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实地检查。除采取实地座谈、调阅资料、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检查方式外,同时还对部分医院进行了暗访、对已治愈出院的工伤病人进行了电话回访。通过全面检查,发现共性问题5类、具体问题10余条,均已及时向相关医疗协议机构进行了反馈,并在全市范围内印发了《关于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持续发力、整改落实。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协议机构针对在本次专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期限,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跟踪问效,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的“后半篇”文章。

2019年以来,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在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方面建立起一套新的管理服务体系,对医疗协议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管理。按照精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确定协议机构,开展制度化考核评估,把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与签订协议结合起来,明确协议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责任,引导协议机构更好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一是确定考核评估重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质量、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合规性和社会满意度等内容,采取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医疗专家参与,参保职工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把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管理,为每一家协议医院建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台账,重点记录工伤职工住院人次、费用情况、日常管理和现场检查情况、违规行为、工伤患者投诉、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内容;三是建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中止、退出和禁入机制。对于出现严重违规现象、套取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投诉反映问题严重等现象的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将按性质不同分别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协议、终止协议和禁止协议等措施。
下一步,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将继续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协议机构检查工作。一是按照本次专项检查分组分工继续开展常态化的平时考核,定期提交工作报告;二是把联网结算推进工作纳入到检查工作的内容中,督导协议机构加快工作进度;三是把专项检查结果与2022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相结合,为2023年度协议机构签订工作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