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精神,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积极作为,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企业养老保险退费工作。截至3月26日,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已完成全市790家企业2月份养老保险退费工作,退费金额593万元。对帮助企业稳定就业,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顺利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积极与税务、信息等部门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严格执行减免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必减,应免必免,确保各项惠企利企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