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召开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会议,切实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
会议解读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减免政策执行范围、对象及期限、参保企业划型等问题进行强调。要求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推进力度,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启动以来,濮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立即行动,认真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组织划分单位性质。按省厅统一要求,对参保单位性质重新进行了划定,明确其为企业、机关事业、民办非企业组织、政府财政出资的缴费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维护,为下步实施减免养老保险费提供依据、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制定了3月份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并推送税务部门。在参保企业未划型前,全市所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统一暂按“零”征收,待划型完成后再统一调整,有力落实国家、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安排部署。2月份已缴养老保险费,按照“先退后补”的办法正在有序推进处理。据统计,预计3月份全市免征养老保险费6357.1万元。三是对市直参保企业进行规模划型。目前,正会同统计、工信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标准,对市直参保企业进行大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