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豫人社函〔2020〕17号文件,妥善解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11号)要求,新乡市社保中心早动员、早部署,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为确保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感染新冠肺炎和遭受事故伤害时,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向全市13家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拨专项资金2600万元后,新乡市社保中心又积极与相关医院和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在全市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工伤保险扩面排查,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医护人员扩面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并及时通过线上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享受工伤待遇。截至目前,全市工伤保险新参保合计4800人。
下一步,新乡市社保中心将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扩面力度,持续跟进、动态落实,将新乡市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确保医护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