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安排各项工作措施,为新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人员保驾护航,解除后顾之忧。
一是迅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保障应急工作预案。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9号)等文件,并制定了《关于做好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相关业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拨工伤保险专项资金的报告》《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二是保障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向全市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拨付工伤保险专项资金2200万元,全力保障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感染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救治。对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在疫情防控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其快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要求各县(市)联动开展工作。延津县社保中心在完成专项资金预拨的同时,对应下发《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第一时间发至“云上延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合力。
三是开辟工伤保险经办绿色通道。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报备安排专人负责,特事特办、随报随办、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