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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社保局积极推进社保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9-27 浏览次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中长期发展,平顶山市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19年5月以来,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政策,降低社保费率及调整缴费基数执行情况良好,减征效果明显。

一是学习降费率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对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待遇计发等政策进行学习研究,熟知新政策、新要求,做到精准把握、严格执行,为贯彻落实政策打下坚实基础;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出降低费率实施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到位、稳步推进。

二是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政策实施。2019年4月29日,全省2017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公布后,平顶山市社保局立即启动费率调整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项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向软件工程师发送公函,按照降低费率的标准修改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参数,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下调至16%。在“五一”假期期间,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续奋战,精准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和应缴费额,制定征缴计划,及时传递至税务部门,确保了新的费率政策在全市同步实施,高质量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降费政策深入人心。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将社保降费政策在平顶山晚报、市社保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持续宣传。向各参保单位广泛宣传降低费率政策。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于5月21日全省社保降费减负集中宣传日,在群众较为集中的广场、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大厅设置多个集中宣传点,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宣讲养老保险降费减负政策,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千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自2019年5月1日起,平顶山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27%(单位部分19%,个人部分8%)降至24%(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2019年5月-6月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的2637元降至2464元、最高基数由原来的13182元降至12318元。2019年7月-2020年6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确定平顶山市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费基数由原口径的3040元、15198元降至新口径的2745元、13725元。

降费政策实施后,惠企减负成效随即显现。5-9月份,全市养老保险费共减征2700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减征养老保险费16660万元,为全市6321家企业和25余万企业参保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参保企业和职工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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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03 16: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