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医疗保障惠民生政策,使参保高龄老人享受政策改革带来的“红利”,兰考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行动,下发了《关于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本次受惠保障对象为参加兰考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2019年1月1日以来住院时年满80周岁的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无需申报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在出院结账时只需与医院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
兰考县医保中心高度重视,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精心组织,及时报补,竭力促成这项省定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到位。今年第一季度,已经按照原标准进行结算报销过的80岁以上参保高龄老人,现已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并补报,共补报2428人,合计金额6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