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的通知》(豫人社〔2017〕35号)要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近日来平顶山市各级社保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全市营造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政策宣传氛围。
一是传统媒介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市、县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社保官方网站、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高效进行宣传;除在平顶山广播电视台、平顶山晚报等传统媒介进行轮番宣传外,还通过 “平顶山传媒”APP、平顶山人民政府网站、“平顶山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展开深度推介宣传,从而扩大受众人群,提高宣传覆盖面;各县(市、区)也纷纷通过当地广播电视台,以新闻资讯或通知形式连续滚动播出。舞钢市、叶县社保局不仅在待遇发放银行网点打出流动字幕予以告知,还利用公交车语音播报进行宣传,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制作宣传板面、海报,张贴、摆放于市县两级社保局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让办事群众随时能看到、随手能拿到。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放置宣传资料方便前来办事群众随时翻阅、领取。湛河区社保局利用“春风行动”在辖区广场设立咨询台,向群众讲解政策变化,敦促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市县(市、区)社保局联合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现场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当天共发放宣传彩页三千余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请进来与走出去宣传相结合。郏县、鲁山县社保局积极联系各乡镇农村退伍兵,邀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跨缴费年度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事宜,详细告知新缴费政策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以点带面进行宣传;卫东区社保局印制10000份宣传单页,在服务大厅、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人流密集地段沿街宣传缴费政策;新华区社保局将指纹采集窗口移至临街处,除热情做好指纹采集工作外,还积极向广大参保群众宣传政策、答疑解惑,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