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出台了《安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遵循“立足基本保障,实行社会共济,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原则,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不用单独缴费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个人不缴纳门诊统筹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从居民医保基金收入中列支。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待遇采取家庭账户(含个人账户)加门诊统筹的办法。家庭账户资金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计入,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冲抵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和住院自付费用。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签约服务费。
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医务室作为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参保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中就近选择1家作为自己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统一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线取消门诊就医门槛。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60%。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