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扶贫工作,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周口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乙类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后,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至85%。简化审批手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实行按月申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审批手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同时,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确保统筹地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15种以上。
通过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简化审批手续,不断减轻贫困人员医保负担,助力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