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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全面完成2017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08 浏览次数:

许昌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严格按照《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17﹞49号)文件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落实调待资金,核对调待数据,于7月25日顺利完成2017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同时将1-7月增加的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

许昌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高度重视此次调待工作,要求各级经办机构深刻领会调待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策,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并建立全市统一调待的工作机制。对全市养老基金结余情况进行核查,积极协调落实调待补发所需资金。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基础数据库,利用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调待数据,提高效率,减少失误。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为广大退休人员宣传调待政策,释疑解惑。

2017年许昌市符合增资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共有120171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元,增资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16年的2106元增加到2249元,增幅为6.8%。2017年全市符合增资条件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有40289人,根据文件规定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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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03 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