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工作,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把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摆在当前工作首要位置,结合实际,安排相关业务科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对前来申报的单位进行一对一服务,杜绝参保单位发生漏报、瞒报、少报情况。申报数据做到当面导入,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性,让数据多跑腿、让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少跑路。二是政策宣传到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拟定申报工作方案,并下达至每个参保单位。对申报对象范围、缴费基数的确定、申报时间、流程及范围、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加强政策宣讲,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做好业务咨询工作,及时解难释疑,增强了参保单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基数稽核到位。严格按照豫社保函〔2017〕22号文件规定,对参保单位提交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申报材料审核流程,安排专人审核专人复核,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审核完毕后及时做好申报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确保申报工作零遗漏、零差错。
截止目前,共对361个参保单位、16986人进行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通过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与核定,进一步强化了参保单位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的意识,有效规范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