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提高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2016年度安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实施方案》(安人社办〔2017〕20号)文件精神,今年3月份,安阳市医保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及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2016年度市直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服务等情况进行了考核。
此次考核分实地检查组、病历审核组和财务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同时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方位、综合性考核。考核过程中,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考评、现场记录打分、现场签字确认的方式,确保了考核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在此次考核中,20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得分情况被不同程度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3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被取消定点、终止服务协议。
通过此次年度考核,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后,安阳市医保中心将不断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加大两定监管力度,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规范、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