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生活困难、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群体缴费难问题,保证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期领取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安阳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特困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暂行办法》,作为安阳市2016年的一项惠民工程于近期正式实施。
《办法》要求按照“自愿申请、保而不包,水平合理、控制风险,政府贴息、个人退休还贷”的原则,对养老保险缴费特困群体建立个人申请、政府贴息、银行贷款缴费的筹资机制。凡具有安阳市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安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到龄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且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到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办理助保贷款。
《通知》规定,助保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按缴费年度分期放款的管理方式,贷款额度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核定缴费金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贷款利率按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和合作银行三方协议执行。《通知》明确规定,助保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助保贴息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安阳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助保贷款,是新形势下探索缓解断缴社保金问题的有益尝试和有效举措。助保贷款不仅能够帮助特困群体渡过缴费难关,将众多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断保的困难人员重新纳入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实现老有所养,而且能够提高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