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社保局不断加大稽核力度,促进征收、扩面,强化内控管理,促进业务经办规范,收到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措施为:
一是明确目标,强化意识。制订稽核目标计划,明确工作方向,将目标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实行稽核月报制度。业务大厅设立稽核窗口对当天经办的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全面稽核,稽核结果每月编制稽核情况月报表;个人帐户管理窗口对当天养老金缴纳确认情况逐笔登记,形成日清月结,并于月末编制个人帐户登录月报表。三是制定了稽核工作业务流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流程,对稽核工作的程序,稽核文书档案的制作和管理按照市局的统一规程做了明确规定,加强规范化管理。四是实行财务与业务日对账制度。每天财务实收养老金数额均与个人帐户登录确认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核对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存档。五是实行指纹上门采集制度。对不能到业务大厅进行指纹采集的离退休人员,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指纹采集。六是实行定期停发制度。对没有正常进行指纹采集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停发待遇,并进行核查,有效地减少了冒领现象的发生。七是实行票据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对养老金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缴回、登记,进行明确规定。例如:对票据上需要注明缴费时间段,是现金或转账,单位或个人名字等内容均作了详细规定,避免了使用过程中的混乱。八是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在业务经办过程中,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如:会计、出纳分设,印鉴分管,空白凭证管用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