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原试点工作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为确保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新制度与原试点工作的顺利衔接,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对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原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全面了解。请各市、县(市、区)认真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基金收支、基金结余、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金额等情况,同时汇总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与本次改革衔接过程中有待解决的问题清单,并结合经办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此项工作关系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汇总数据务必于2016年2月25日前上报至省养老局机关事业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njgsyylbx@163.com。
联系人: 焦磊 董珏 张楠
联系电话:0371-65622538 65622539
传真电话:0371-65622538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情况调查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基金情况调查表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与新制度衔接问题清单
文件扫描件 :页1 页2
2016年 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