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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综合处 发布时间: 2015-07-17 浏览次数:

 豫社养老局〔2015〕10号

各处:

按照人社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机制,为正常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局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郑子健同志任组长,王明安同志、杨忠庆同志为副组长,各处负责人为成员。各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有1名处级干部分管安全工作,并指定1名安全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不断强化安全措施。

二、开展安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

当前已进入汛期和高温季节,各类事故多发、易发,安全压力增大,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即日起至6月12日前各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消防设施、用电安全、治安安全、重点部位安防等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组织安全教育、增长安全常识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定于6月15日10时在局6楼会议室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等教育,由河南省安居防火宣传中心授课。每处至少参加2名同志,1名处级干部和1名安全员。

四、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近期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59号)文件精神,局定于6月15日11时统一组织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用电安全、治安安全、重点部位安防等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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