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书,并进行工伤登记后,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豫人社工伤〔2016〕8号)。
三、受理渠道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在联网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请的,由协议机构上传,可异地申报)。
四、所需资料
(一) 《河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交此表;
(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