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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总对总)

发布时间: 2024-12-27 浏览次数:

一、受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2024年3月1日起退出现役的军人,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托部转移系统采取“总对总”模式,联网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军队资金管理总中心汇总退役军人安置情况后,以数据形式交互至人社部社保中心,人社部社保中心审核后将合格数据下发至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在确认接收数据后,可直接办理业务。人社部社保中心接到办理反馈后向军队资金管理总中心发起基金申请,军队资金管理总中心按申请拨付基金至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管理办法》(军后财〔2023〕407号)。

【联系人】:张江、时建欣

【联系电话】:0371-61612307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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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03 1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