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5-6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7-10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工伤〔2015〕9号)。
三、受理渠道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填写
《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职工与参保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三)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