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好,欢迎光临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网站!
最新消息:  

省社会保险中心举办2025年第一期“社保干部论坛”
省社会保险中心举办2025年第三期“业务知识大讲堂”专题讲座
荐读|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质量的可行路径

  全站搜索:
 
最新文章列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
个人社会保险费退收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养老在职出国定居(企业)
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终止社...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归集
企业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
企业社会保险费补缴

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单位业务(企业)办理指南 >>文章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 2024-12-27 浏览次数:

一、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281号)《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287号)《关于驻豫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1号)《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2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2〕66号文件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26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用人单位通过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机关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批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式文件(如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中已注明参保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文件无需提供);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事业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文件(如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中已注明参保单位分类类型的,分类改革的文件无需提供);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军队用人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或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资料根据保密需要,可以由军队用人单位出具有关情况说明予以替代。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0371-61612110

七、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八、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打印文章】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03 1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