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一)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死亡并完成工伤建档;
(二)认定工伤后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
(三)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供养亲属。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工伤〔2015〕9号)《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豫人社工伤〔2016〕8号)。
三、受理渠道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申请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供:
1.《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2.工伤救治病历首页复印件(无救治病历的可提供120现场出诊记录),失踪下落不明的提供司法机关宣告死亡的法定文书;
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造成下落不明被认定为工亡的、职工被法院宣告死亡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提供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
(二)申请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提供:
1.《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2.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的佐证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公证书等);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鉴定结论;
4.《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承诺书》;
5.供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