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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在职出国定居(企业)

发布时间: 2025-01-10 浏览次数: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13年第20号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6〕18号)。

【受理条件】:我省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有出国定居情况的,应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申请材料】:1、《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国定居证明或港澳台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外国人离境证明》、《本人退保申请》、《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通过网报大厅或线下实体大厅报省社会保险中心;2、具体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层级权限进行审批。

【受理部门】: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公共业务处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青莲

【联系电话】:0371-61612306

【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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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03 16:12:32